问:徐婕律师,你好,想咨询下关于抚养费的事。
我和前夫是协议离婚的,约定他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
离婚后的前半年,前夫都按时给了的。
但从年初开始,他就总找借口不转抚养费。
他先是给我发信息说经济压力大,问我能不能降到2500。
我说不行,孩子开销摆在那里。
他又磨了一个星期,说3000行不行,还说自己快失业了,还要供房贷。
我咬咬牙没松口,毕竟是他自己主动提议的金额。
看我不让步,他开始打感情牌,说什么夫妻一场,别逼太紧了。
我回他说,协议是你自愿签的,没人逼。
他当场就翻了脸,直接挂断了电话。
再然后,他就不转抚养费了。
我催过几次,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已读不回。
徐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娃儿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没有前夫转过来的抚养费,我根本周转不开。
他就这样耍赖,难道我们签了协议的不作数吗?
?我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徐婕律师的回复
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当你们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但不能直接要求强制执行力。
遇到不愿意按照协议履行的前夫,你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
建议你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要求前夫按协议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在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如果前夫仍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