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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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分手后,前男友要我还恋爱开销,我还了,可还多了,怎么办?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4月07日分类:婚姻家事浏览:34次举报
2026-04-07

问,徐婕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男友谈了三年,有两年都是异地恋。

因为他年龄比我大,又没有固定工作。

一想到结婚生娃,我都感觉未来的生活一片灰暗。

我也快三十了,也想早点成家了。

思来想去,我提了分手。

前男友同意了。

但是,他跟我要恋爱期间他给我的所有转账,包括什么520、1314这种节日红包。

我当时想的是,既然两个人走不到结婚那一步,就好聚好散,也不想占他便宜。

所以,他说多少,我都全都还回去了。

结果最后一算,我不光把他给的钱全部还清,自己还倒贴了两万多。

我算了下,这场恋爱,我也花了不少钱的。

包括给他买品牌衣服和鞋子的钱,还有他的生日礼物。

还有,他每次来我这边,吃饭基本都是我买单。

而且,我逢年过节也给他发红包的。

这样算来,我等于被他骗了钱。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就联系了他,让他把钱退给我。

前男友不还,还说是我自愿返回给他的。

可我当时不知道啊。

那些520和1314的红包,我根本不用还给他的。

徐律师,那些我转给前男友的钱,能要回来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的转账因性质不同而处理有别,常见类型有以下三种。

一是示爱型转账。如含有520、1314等特定数字的转账以及正常消费,在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二是“类彩礼”型转账。在结婚目的不能达到的情况下,应予以返还。

三是借贷型转账,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

你还回去的520、1314等红包,一旦交付就无权要求返还了。

你为他买衣服等消费和日常红包,同样属于自愿赠与或日常消费,法律上一般不支持返还。

你能要回来的,是超出他当初给你的部分。

建议你先拉出明细清单,发正式信息要求他返还差额。

若对方拒绝,可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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