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徐婕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男友谈了三年,有两年都是异地恋。
因为他年龄比我大,又没有固定工作。
一想到结婚生娃,我都感觉未来的生活一片灰暗。
我也快三十了,也想早点成家了。
思来想去,我提了分手。
前男友同意了。
但是,他跟我要恋爱期间他给我的所有转账,包括什么520、1314这种节日红包。
我当时想的是,既然两个人走不到结婚那一步,就好聚好散,也不想占他便宜。
所以,他说多少,我都全都还回去了。
结果最后一算,我不光把他给的钱全部还清,自己还倒贴了两万多。
我算了下,这场恋爱,我也花了不少钱的。
包括给他买品牌衣服和鞋子的钱,还有他的生日礼物。
还有,他每次来我这边,吃饭基本都是我买单。
而且,我逢年过节也给他发红包的。
这样算来,我等于被他骗了钱。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就联系了他,让他把钱退给我。
前男友不还,还说是我自愿返回给他的。
可我当时不知道啊。
那些520和1314的红包,我根本不用还给他的。
徐律师,那些我转给前男友的钱,能要回来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的转账因性质不同而处理有别,常见类型有以下三种。
一是示爱型转账。如含有520、1314等特定数字的转账以及正常消费,在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二是“类彩礼”型转账。在结婚目的不能达到的情况下,应予以返还。
三是借贷型转账,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
你还回去的520、1314等红包,一旦交付就无权要求返还了。
你为他买衣服等消费和日常红包,同样属于自愿赠与或日常消费,法律上一般不支持返还。
你能要回来的,是超出他当初给你的部分。
建议你先拉出明细清单,发正式信息要求他返还差额。
若对方拒绝,可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