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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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恋爱时上交工资卡,分手后,能找前女友要回吗?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3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次举报
2026-03-25

问:徐婕律师你好。

去年三月份,我和前女友开始同居。  

我包揽了生活费、房租和日常开销。

后来,她跟我说,我不会管账,让我把工资卡交给她来打理。  

我想着,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谁管都一样,就把卡给她了。  

从那以后,我俩的一切花销都由她安排,我也没再过问。

谁成想,后来我俩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了。  

分开的时候,她把工资卡还给了我。  

我查了一下余额,气惨了。

卡里就剩几十块钱了。

这也太离谱了吧。

我工资不低的。

就我自己管生活费那段时间,每个月的工资都能剩一万左右的。

真是越想越气。

那些钱,是我拼命冲业绩,得来的。  

当时把卡交给她,是真心实意想往结婚走的。  

现在既然分手了,我就想把账稍微算一算。  

我想问一下徐律师,这种情况,我能不能找她要回一部分钱?  

如果她不愿意给,我去法院起诉,能行吗?  

而且,我当时是把工资卡交给她保管的,不是让她随便花的。

她给我全花没了,得赔给我吧?

徐婕律师的回答

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产生的账务往来,分手后能否主张要回,主要看钱款的性质和用途。

能要回来的

1、彩礼性质的大额财物,没结婚可要求返还

2、明确是借款,有借条或聊天记录证明

3、对方花在自己身上的大额支出(奢侈品、整容、还个人债务)

4、能证明是“保管”性质的钱,未经同意被花掉

要不回来的

1、同居期间日常开销

2、520、1314等特殊金额红包,法院认定为赠与

3、恋爱期间自愿送的礼物、请客吃饭、旅游花费

建议你与前女友协商。

协商不成,考虑是否起诉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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