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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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离婚冷静期,公公去世留下大笔遗产,我可以要求分吗?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3月24日分类:离婚案例浏览:49次举报
2026-03-24

问:徐婕律师,你好。

我和老公这个月初去民政局签了协议离婚,现在处在离婚冷静期。

上周,我公公突发疾病,去世了,留了一套三室一厅。

可能还有存款。

但是具体金额我就不知道了。

我老公是独生子,婆婆也早就去世了,这些遗产都是我老公继承吗?

有没有我的份呢?

其实,我已经跟我老公打过电话了。

可我老公说,这些都跟我没关系。

他说,我们已经签了离婚协议,财产都说好了怎么分的了。

现在我又去要他爸爸的遗产,是不要脸。

而且他还说,我都搬出来住了,就是各过各的,算已经离婚了。

可我觉得不对啊。

我俩不是还没拿到离婚证吗?

法律上应该还算是夫妻吧?

那他继承的这套房子和存款,是不是就应该分我一半?

徐律师,我说得对吗?

期待你的解答,谢谢你。

徐婕律师的回复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

只有在冷静期满后双方再次共同去申领离婚证,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

所以和丈夫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夫妻关系。

你公公去世后留下的这套房产和存款,是在和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丈夫继承得来的。

若你公公没有留下遗嘱明确写明只归你丈夫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丈夫坚持认为这套房子和那些存款无关,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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