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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老婆要求分我的婚前股票增值部分,可以拒绝吗?徐婕律师的解答

作者:徐婕律师团队时间:2026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次举报
2026-05-09

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分财产的事。

我跟老婆不打算过了,正在商量离婚的事。

房子和车子,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都商量好了。

唯独存款,我们达不成一致。

按照我的想法,就是把存款直接平分了。

我老婆也同意,但是她还提出,要分我手头的股票。

可这些股票是我婚前就有的啊。

那是公司给我们这些技术员工发的福利,一点点原始股。

结婚以后,我一直没动过账户,没买也没卖,就那么放着的。

现在,那些股票是涨了不少。

老婆就说,她不分原来的,就分涨的那些。

她还说,婚后增值部分,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该平分的。

徐律师,她说得对吗?

可我不想分给她啊。

在车房分割方面,我已经很让着她了。

我能拒绝分割股票吗?

万一闹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

徐婕律师的回答

你可以拒绝分割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你的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你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如果你的股票账户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徐婕律师,电话:15320401482(微信同号),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1511761077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重庆钜沃(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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