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徐婕律师,我跟我老公结婚十几年了,大女儿11岁,小儿子才7个月大,我老公向我提出离婚,已经闹离婚一个多月了,可我不想离婚,该怎么办呢?请问哪些情况下不准离婚呢?
答:如果您想要跟他维系婚姻关系,需要先弄清楚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找到问题的根源后,再想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目前,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您老公在您生育二孩后一年内,是无权提出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除此之外,还有几类法定的不准离婚的情况,现列举类种:第一,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不准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些情况下也是不准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