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公提出离婚,条件是要么孩子由他抚养,我不给抚养费;要么孩子我抚养,他不给抚养费。孩子现在才一岁零两个月,我提出想要争取抚养权,并要求他支付抚养费。现在他干脆拖着不离了,也不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徐婕律师,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他要不到孩子抚养权,就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答:您好,男方提出的方案跟法律规定是有一定出入的。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依法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目前你们的孩子才一岁零两个月,尚未满两岁,仍处于哺乳期。两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你们感情确已破裂,你也想要离婚,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诉讼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要求男方依法支付抚养费。他要不到孩子抚养权,是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