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蒋燕燕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3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细情况 :2022年2月23日7时37分左右,张某某驾驶济南XXXXX号电动自行车沿开元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税务局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开元大街由东向西的被告高某某驾驶的鲁AG××**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原告张某某受伤住院,该事故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济阳区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律师点评:该事故是非常典型的交通事故类纠纷;
3、建议或意见: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惊慌,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警等,在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