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燕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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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人受伤驾驶员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蒋燕燕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细情况 :2021102513时许,王X驾驶鲁SE××**号小型轿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05国道济南市钢城区卞家泉村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吴XX乘坐的高X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吴XX受伤,两车受损,经济南市xx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认定,吴XX不承担事故责任,王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律师点评:该事故是非常典型的交通事故类纠纷;

3、建议或意见: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惊慌,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警等,在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蒋燕燕,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专业:法律,现工作单位:山东华端律师事务所,2007年参加工作,至今已有10余年的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华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56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