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海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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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律师代理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助力客户揭开公司经营“黑箱”

发布者:盛海乐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6日 59人看过 举报

2026-05-26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背景

原告(我方当事人)系被告公司的登记股东,持有公司10%的股权。自2021年起,原告虽多次尝试行使股东权利,但始终无法获取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信息。被告公司不仅长期未向原告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在原告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书面请求后,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无故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盛海乐律师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

办案经过

盛海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与分析。针对被告提出的“不正当竞争”抗辩,盛律师精准指出其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被告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亦未能证明原告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具有不正当性。同时,盛律师强调,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其他权利的基础,被告长期拒绝提供财务资料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原告的法定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盛海乐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展开有力辩论。针对被告主张的“不正当竞争”抗辩,盛律师通过逻辑严密的论证与扎实的法律依据,成功驳回对方主张。此外,盛律师还就原告查阅范围提出明确主张,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亦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盛海乐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查阅之日止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供原告查阅、复制,并明确查阅地点为被告公司办公区域内,查阅时间为十个工作日。针对被告提出的“不正当竞争”抗辩,法院认定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不予采信。

案例启示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盛海乐律师通过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成功帮助客户揭开公司经营“黑箱”,维护了股东知情权的合法行使。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遭遇类似权益侵害时,应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盛海乐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为云南阿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致力于法律服务多年,形成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文山
  • 执业单位:云南阿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2620********0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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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620********07 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