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物业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因与某置业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诉要求退还预交物业费及装修保证金等费用。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后,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主张债权转让未有效通知、主体不适格、款项未退还系客观原因导致等上诉理由。
案件结果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青28民终xx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定案涉债权转让合法有效,物业公司应依判决履行剩余款项退还义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物业公司负担。
律师观点
仓旦成才让律师认为:本案系典型的债权转让+物业服务合同复合纠纷,核心争议在于债权转让的效力、通知义务履行及责任主体认定。代理团队围绕债权转让法定要件、通知送达效力、款项退还客观事实等关键焦点展开全面抗辩,细致梳理证据链条,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尽管二审未改判,但本案清晰厘清了业主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分公司与总公司责任承担等法律难点,为同类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实务参考,也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复杂商事诉讼中尽职代理、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
仓旦成才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