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民事代理|合同纠纷?投资合同纠纷
承办律所: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陈胡月律师
办案机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令被告向两名原告分别返还投资款 66820 元、141661.06 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全部由被告负担。
案情简介
两名原告系夫妻关系,先后参与被告某珠宝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线上投资项目。该项目以 “体验定制珠宝” 为名,用户在被告运营的 APP 内充值缴纳体验押金,项目到期后可申请退还押金本金,并以红包形式获取投资收益,资金可通过 APP 提现至个人账户。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两名原告陆续在平台充值参与多期投资项目。2022 年 12 月起,平台出现提现功能异常,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仅安排了少量资金提现,剩余本金始终无法正常取出。被告法定代表人曾在投资人群中表态协商解决方案,但始终未实际履行兑付义务。截至起诉时,两名原告分别有 66820 元、141661.06 元投资本金无法提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名原告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代理本案,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难点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明确本案核心办案难点:
被告失联缺席,证据审查标准严苛:被告经营异常、人员失联,案件需通过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对我方证据的完整性、关联性及证明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交易形式具有隐蔽性,法律关系定性需精准:案涉交易包装为 “珠宝体验定制服务协议”,实质为还本付息的投资合作关系,需准确界定双方法律关系,明确被告的兑付义务。
核心证据为电子数据,证明力需强化:充值记录、账户余额、订单信息、提现规则等核心证据均来源于平台电子界面,需结合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欠款事实。
利息计算标准存在争议:原告主张按一年期 LPR 的四倍计算利息,缺乏明确合同约定依据,需结合被告违约事实及原告实际损失合理主张。
代理思路
针对本案特点与难点,承办律师制定了 “证据闭环构建 + 法律关系精准定性 + 违约损失合理主张” 的全流程代理方案:
1. 系统固定电子证据,构建完整证明体系
律师指导原告全面收集整理了 APP 账户界面截图、充值提现订单列表、支付宝及银行交易流水、《体验定制珠宝综合服务协议》、投资群微信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材料,按照时间线清晰呈现了原告充值参与投资、平台正常兑付、后续提现失败的完整过程,形成了闭环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被告欠付投资本金的事实。
2. 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明确被告违约责任
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案涉协议虽名为珠宝体验服务,但双方实际履行模式为原告支付本金、到期后被告全额返还并支付固定收益,并未实际发生珠宝交付交易,实质构成投资合同关系。被告未按约定履行本金兑付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返还本金、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的违约责任。
3. 合理主张利息损失,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
结合被告违约时间及原告资金被占用的实际损失,律师主张以欠付本金为基数,自被告明确无法正常兑付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法院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及违约程度,酌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充分弥补了原告的资金损失。
4. 规范推进诉讼程序,保障缺席审理顺利进行
针对被告失联的情况,律师配合法院完成公告送达程序,提前完善全部证据材料及代理意见,确保缺席审理程序合法合规,法庭能够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判决。
办案亮点
1. 缺席审理下本金全额获支持
在被告全程缺席、未进行任何答辩举证的情况下,我方提交的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被法院全面采信,两名原告合计 20 余万元的投资本金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最大限度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2. 电子证据效力获司法确认
本案核心证据均为平台电子数据及线上交易记录,法院依法采信了该类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明确了线上投资平台交易中电子数据的事实认定作用,为同类案件的证据采信提供了参考。
3. 维权成本全部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全额退还,实现了维权成本零负担。
4. 程序高效推进,快速取得胜诉结果
在被告需公告送达的情况下,律师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诉讼程序,顺利完成缺席审理并取得胜诉判决,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陈胡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