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民事代理|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
承办律所: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陈胡月律师团队吴律师
办案机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缺席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97800 元、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期间逾期利息 1250 元及后续利息(以 978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 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 7000 元,案件受理费 1213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案情简介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因共同经营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请求。2019 年 2 月,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出具借条,确认借款 150000 元,约定月利率 1.5%,借款期限至同年 7 月 20 日,原告于次日按两被告指定账户完成转账交付。
借款到期后,两被告仅陆续偿还部分本金,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全部借款本息。2022 年 10 月 20 日,经双方对账结算,两被告再次共同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截至当日尚欠借款本金 110000 元,约定自欠条出具之日起按年利率 6% 计算利息,分 12 期还清本息,并明确约定若逾期还款,原告因追讨欠款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两被告承担。
欠条出具后,两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尚欠借款本金 97800 元及利息 1250 元。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本案,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办案难点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明确本案核心办案难点:
被告一方缺席审理,证据审查标准严格:被告之一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对我方证据的完整性、关联性及证明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借款交付对象非借款人本人,需补强证明关联性:涉案借款实际转账至两被告指定的案外人账户,需充分举证证明该转账行为与本案借款的关联性。
律师费承担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损失需有明确的合同依据及相应的支付凭证、委托代理合同佐证,才能获得法院支持。
利息计算需精准无误,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涉及两个阶段的利息计算,需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准确核算,避免出现计算错误。
代理思路
针对本案特点与难点,承办律师制定了 "证据闭环构建 + 法律依据精准适用 + 诉讼请求全面论证" 的专业代理方案:
1. 系统整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明体系
律师指导原告收集整理了借条、欠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还款统计表等全部证据材料,清晰还原了借款合意形成、款项交付、还款结算及欠款形成的完整过程。同时,结合两被告共同签字的借条、欠条及被告庭审陈述,充分证明了转账至案外人账户系两被告的共同指示,该款项即为本案借款本金。
2.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案涉借款系两被告共同签字确认,且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被告应当对案涉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主张得到了被告的当庭认可及法院的全面采纳。
3. 精准主张律师费,依据合同约定获支持
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证明原告因本案诉讼实际支出了律师费 7000 元。同时,依据欠条中关于 "逾期还款导致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 的明确约定,主张该费用应由两被告全额承担。
4. 精准核算利息金额,确保诉求合法有据
律师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标准及还款时间,分阶段精准核算了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尚欠利息及后续利息计算方式,制作了详细的还款统计表,确保利息计算准确无误,且符合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定。
陈胡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