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民事代理|合同事务?买卖合同纠纷
承办律所: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陈胡月律师团队陈采芹律师
办案机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案件结果: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缺席判决被告公司向我方当事人支付货款 17548.8 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全部由被告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系一家从事包装辅料生产销售的企业。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多次向我方当事人采购包装辅料,双方通过微信下单、对账及支付货款,交易习惯为月初对账、月底付款。2023 年 6 月,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公司尚欠我方当事人 2023 年 3-5 月货款共计 17548.8 元。
此后,我方当事人多次通过微信向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催讨货款,对方虽承诺付款但始终拖延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方当事人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代理本案,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其两名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办案难点
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明确本案核心办案难点:
被告全程缺席,证据审查标准严苛:被告公司及两名股东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对我方证据的完整性和证明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交易凭证多为电子证据,证明力需强化:双方交易主要通过微信进行,下单、对账、催款等证据均为电子数据,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交易事实及欠款金额。
股东补充赔偿责任举证难度大:主张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需举证证明公司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举证要求较高。
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容错率低: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一旦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律师的诉讼策略和证据准备提出了更高要求。
代理思路
针对本案特点与难点,陈律师制定了 "全面固定电子证据 + 精准主张违约责任 + 依法主张股东责任" 的全流程代理方案,全力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系统整理电子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
律师全面整理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转账凭证、送货单、对账单等全部证据材料,清晰呈现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履行及欠款形成的完整过程。同时,律师对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保电子证据能够被法院采信。
2. 精准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维护资金权益
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被告公司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该主张得到法院全面采纳。
3. 依法主张股东责任,穷尽法律救济途径
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被告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年度报告,证明两名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主张两名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大限度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判决顺利执行
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律师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及相关财产,为后续判决的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陈胡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