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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张某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滕宙峰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08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湘1202民初5585号

原告:张XX,男,汉族,1948年1月1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XX,湖南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滕XX,湖南XX实习律师。

被告:张X,男,汉族,1967年12月22日出生,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原告张XX诉被告张X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高XX、滕XX、被告张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张X赔偿原告张XX医疗费10695.34元、误工费9030元、护理费3150元、交通费500元、营养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合计赔偿25975.3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6月9日晚,因溪坪村岩下元村开会分钱,原告张XX作为村里的老人出来说公道话,被告张X突然发难,将原告张XX往在建的墙上猛推,致使原告被墙砖压倒,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被告张X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应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诉请。

被告张X辩称:原告起诉陈述事实有误,被告没有带头闹事,原告因村的责任山与被告之母龙XX发生争吵,并破口大骂龙XX,被告拍了下原告的大腿,要求其不要骂被告的父亲,原告反而扳被告的左手,被告自然而然将原告推了一下,把原告推倒在墙边。被告积极想办法解决,并当场向村支书微信转账5,000元作为医药费,原告不同意收款。原告起诉的赔偿标准过高,依法计算应当为:医药费为106,895.34元、误工费为625.8元,伙食补助费为630元、护理费为1260元、交通费为100元,合计13,311.14元。被告承担的责任为50%。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本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对双方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关于被告向本院提交的岩下园开会记录、微信转账记录、证明材料、原告所用法律条款、湖南省轻微伤的赔偿标准、言语激怒打架谁的责任各一份,本院认为,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疑,故本院不予采信。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9日晚,怀化市鹤城区XX因分配土地征收款开会,原告张XX与被告之母龙XX发生口角,被告张X将原告张XX推倒,原告张XX被水泥砖砸伤。张XX在湖南省第一附属医院住院21天,花去门诊和住院费用共计10695.34元。2021年6月17日,经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鉴定书,原告张XX的伤情为轻微伤。被告张X因此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七百元。后原、被告因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形成纠纷。

本院认为:本案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原告张XX在起因上存在责任,对于原告受伤的损失,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本院酌定为原告承担30%的责任,被告张X承担70%责任。经核定,原告的损失为:1、医疗费10695.34元;2、营养费630元(30元/天×21天);3、住院伙食补助费1260元(60元/天×21天);4、护理费1260元,原告主张3150元,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被告认可1260元;5、交通费100元,原告主张500元,但未提供相关依据,被告认可100元;6、误工费954.2元[(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365天)×21天],原告的损失总额为14,899.55元,被告承担其中70%的责任,即应向原告赔偿10,429.69元(14,899.55元×70%=10,429.69元)。对原告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张XX各项损失10,429.69元;

二、驳回原告张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49元,减半收取224.5元,由被告张X承担180元,原告张XX承担4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陈成军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  皮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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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6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