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血亲“代数是如何计算的呢?
直系血亲具体计算方法为:本人算一代,往上父母即为二代,再往上祖父母、外祖父母即为三代;本人为一代,往下子女为二代,再往下孙子、孙女则为三代。
旁系血亲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如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亲,则以父母亲为一代,自己与兄弟姐妹为二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自己与姐姐或者妹妹的孩子,即自己的侄子或者侄女之间,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