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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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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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相关规定

发布者:刘荣俊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1127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理解适用:

一、见证人必须要亲眼看见、亲耳听到遗嘱人形成了完整的遗嘱表现形式。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形成的,意识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因此,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也就是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这两个步骤。

二、无论加注的是公历日期还是农历日期,只要该日期中的年月日三要素齐全,都是有效的。为维护遗嘱的严肃性,如果遗嘱上只注明了年,或者只注明了年月以及签署日期不全的代书遗嘱,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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