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理解适用:
一、见证人必须要亲眼看见、亲耳听到遗嘱人形成了完整的遗嘱表现形式。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形成的,意识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因此,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也就是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这两个步骤。
二、无论加注的是公历日期还是农历日期,只要该日期中的年月日三要素齐全,都是有效的。为维护遗嘱的严肃性,如果遗嘱上只注明了年,或者只注明了年月以及签署日期不全的代书遗嘱,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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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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