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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车险综合改革看其对交通事故理赔的影响

作者:盈恒瀛刘军律师团队时间:2020年07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5次举报

事关几亿车主和超8000亿车险市场的车险综合改革大幕终于拉开20207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本次指导意见看,本次改革主要内容是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强化保障落实

一、对交通事故伤者而言,更有保障

1,交强险额度提升: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从我们以往处理上千起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只要构成伤残,其赔偿款额度通常就会超过交强险(现行交强险11万元的赔偿款额度)额度,超出交强险的部分需要伤者按照责任比例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而交强险额度的提升,也即意味着伤者需要承担的部分更少。

2支持行业开发附加险产品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大部分法院还是支持非医保用药部分由保险公司支付,但此次改革将非医保用药单独列出一份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也即在没有购买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的情况下,可能不由保险公司赔偿医保外用药。在这一块需要专业人士的把关,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法律风险。

3,商业险最高额度提升至1000万:对于伤情较重的伤者,比如我们有位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植物人)需要终生护理,其医药费加赔偿款高达四百多万,对方仅有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同时肇事者家庭状况一般,很难支付如此的高额赔偿。此案好在其是执行职务行为(物流公司职工),我们为其保全了物流公司十几辆大货车,为后期解决执行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如果商业三者险额度提高,交通事故案件就可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二、对于车主而言,能更好满足风险保障需求

1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2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3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合理删除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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