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劳动争议的被告,公司处在十分被动的地位。诉讼案件会影响公司的声誉,本案中的被告公司慕名找到了熊珂律师。在2020年4月10日原告因劳动报酬争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对仲裁结果不服,而向法院起诉了公司。案件已经经历过一次劳动仲裁,律师看了相关的材料,和公司的负责人也进行了商谈。
身为应诉方,律师让公司准备了与原告的合同、向原告支付的工资、提成以及奖金发放情况的银行回执等材料。在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后,明确了公司的诉求。考虑到作为公司,诉讼所导致的其名誉受损可能会产生蝴蝶效应,不利于公司运营。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原告接受了调解结果并放弃了其他诉求,并表明不再因劳动关系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由此,彻底的完结此案,结束了公司日后在这件事上再次耗费人力财力的可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公司不一定就是要赔钱了事,还要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以妥善和谐的方式结束诉讼,不影响公司的名誉,为公司节省成本,是作为应诉律师应当考虑的问题。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劳动争议的事情。那么,对于劳动合同如何拟定才能更加避免出现争议?工资、提成、年终奖的规定又该如何避免产生争议风险呢?在遇到劳动争议的诉讼时,公司又该如何应对才能够利益最大化呢?欢迎和本律师交流。
5年
5次 (优于91.18%的律师)
6656分 (优于93.63%的律师)
一天内
23篇 (优于94.9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