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熊珂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6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细情况:200多户业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收房后,以开发商未获得竣工备案手续,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2、律师点评:虽然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开发商存在强势地位,但是本案为200多户的业主的群诉案件,对于当地法院和政府压力颇大。虽然开发商确实存在未取得竣工备案手续即交付了房屋,正因为开发商按期交房了,所以并没有给业主造成实质性损失。
律师通过努力,在二审最终申请法院确认并调低了开发商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从而一方面证实了开发商没有按照行政规定取得手续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也减低了开发商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将开发商的损失由2000多万将至600多万。
3、建议:
对于开发商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交房手续和安全保障义务,虽然没有给业主造成实际伤害,但是没有取得竣工备案的房屋也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
对于业主,收房时,需要认真审核开发商交房是否符合相应条件,以免累诉,有特殊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收房审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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