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靖宇律师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18951230733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公司单方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吗?

作者:陈靖宇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1次举报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1日起,小王任职甲公司加盟区副经理,后与甲公司签订自2020年1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1年3月9日,甲公司向小王发送《岗位调整通知函》,明确公司因业务需要,在职称、薪资不变的前提下,自2021年3月12日起将小王的岗位调整至甲公司的某个体验店负责销售事宜,并要求小王于3月12日起依公司规定准时到新岗位打卡就任。

2021年3月12日至同月14日期间,小王在原岗位打卡上下班。2021年3月15日至同月23日期间,小王向公司请病假。

2021年3月23日,甲公司以小王连续三天未到岗,也未按照公司规定请假,严重违反公司违章制度为由,向小王发送《违纪行政处罚说明》,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为此,小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病假工资。该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最终由法院认定:甲公司单方调岗缺乏合理性,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及病假工资。

律师分析

单位可以调岗吗?

可以,其一是单位和劳动者合意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调岗;其二是单位单方合法调岗。

一、双方合意进行调岗

单位变更岗位,本质上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但双方已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时,视为默认变更。

《劳动合同法》35条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43条

二、单位单方合法调岗

单位单方合法调岗,应当符合下述几点:

1、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了单方调岗权,如约定单位可以在自主用工范畴内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不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工资随岗位变化,并且有对员工考核、调岗、降薪的合理制度规定。

2、程序合法:单位在调岗前后履行了充分书面告知、解释义务,并充分说明调岗的原因。

3、必要性:单位具有自主经营管理权,调岗应当具有生产经营上的必要性和自主性。

4、合理性:1、调岗前后的岗位性质类似或通用,没有本质性改变。如在同一生产线内或相同生产线之间的类似岗位,不同部门的通用岗位;单位基于业务需要,临时性、短期性指派劳动者至其他部门支援的等情形。2、调岗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3、调整后的岗位,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劳动者完全能胜任新的岗位。反例:调整后的岗位性质和调整前的大不相同,员工无法胜任,则缺乏合理性。

5、正当性:单位调岗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具有任何惩罚性、侮辱性,没有使得劳动者过去的技能、工作经验被否定,工作信心受损,收入大幅下降,影响生活利益,没有对经济收入及生活出行造成不利影响。

6、调岗争议发生后,由单位对调岗的合理性,即上述几点,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将被认定为违法调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陈靖宇律师 已认证
  • 18951230733
  •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3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427分 (优于96.9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3小时内

  • 投稿文章

    22篇 (优于73.02%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靖宇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8189 昨日访问量:5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