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与同居析产纠纷的区别
婚约财产纠纷是依照我国传统民间婚俗,男女双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男方及男方家庭给付女方及女方家庭礼金,俗称彩礼。在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出现各种问题而进行解除婚约,男方及男方家庭要求女方及女方家庭返还已收的彩礼的相关纠纷。
同居析产纠纷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但未登记结婚并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而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产生的纠纷。
注:以上的“同居”并非民法典1042、1079、1091条规定的“同居”,民法典1042、1079、1091条规定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同居析产纠纷中的“同居”系合法地同居,只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民法典1042、1079、1091条规定的“同居”系违法的,违反公序良俗,有违社会道德和夫妻忠实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