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秦仁普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起比较常见的饲养动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是有史以来判决连小数点都与诉请一致的判决,现在我同您一起回顾一下办案经过。
1、委托经过:委托人是一位耄耋之年的老太太,在小区花园内散步,狗主人遛狗没有牵狗绳,狗嬉闹过程中扑向老太太,老太太后退避让摔倒至骨折。双方经过居委会调解,达成初步调解意向,但是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客户遂委托本律师处理本案。
2、处理经过:本案的难点在于确定侵权人以及伤残等级的确认。
3、难点之一的处理:狗实际上是被告的女友豢养的,但狗居住在被告家里,实际上被告也是狗的实际饲养人、管理人。另外,在被告与原告达成的调解协议里面,被告明确表示,原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负责。法院认定为“债的加入”,故本案未追加当事人。
4、难点之二的处理:本案原告受伤致残鉴定有两处九级,我们按照八级伤残的赔偿系数进行主张,得到了全额支持。
5、律师感想:
如果您也遇到了动物侵权的案件,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固定证据:
1)找到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在与其协商过程中录音、固定侵权事实。
2)查看事发地点有无监控,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3)报警处理,请求公安机关进行民事调解并制作询问笔录。
4)双方到居住地居委会调解处或者街道调解中心请求调解,由居委会制作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