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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层高缩水,你可以这样获得赔偿

作者:严达兴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8次举报


佛山房屋纠纷律师案情简介:

  2006年4月李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李某购买该公司在北京朝阳的一处商业用房,房屋面积30平,层高4.2米,总价款310036元。2007年6月李某如约收房,但经实际测量发现层高只有3.8米,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的层高少了整整40厘米,后李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其因层高缩水造成的损失49753.34元和因商铺公共购物环境整体品质下降导致的业主经济利益损失40000元。开发商辩称合同写的层高数字是工作人员笔误造成,合同没有约定层高缩水的违约责任,且不影响李某使用房屋,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判决:

  经审理法院并未采纳开发商的抗辩理由,认定开发商实际交付与约定不一致已构成违约,故判决开发商向李某赔偿7%购房款即21702.5元,驳回了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上述案件中李某起诉赔偿的计算方式参照的是面积差的赔偿计算方法但并没有被法院所采纳,开发商明显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合同没有约定层高缩水的违约责任,法院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判决开发商应承担的赔偿数额。对于这类层高缩水问题建议购房人通过鉴定方式向开发商要求索赔,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委托鉴定机构对同地段符合约定层高的房屋和层高缩水的房屋进行估价鉴定,以此确定损失额要求开发商赔偿。

  分析案例之前,咱们先说明一下什么是层高。按照国家规定,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者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这么讲有点拗口,简单说,层高就是室内的净高加上楼板的厚度。

 有了这个知识咱们再来分析案情,根据有关规定3米8的层高,确实已经高于国家的标准了,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这是否能够成为开发商免责的理由呢?当然不行,因为这个标准是房屋设立的最低标准,开发商的房屋达不到这个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而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层高,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那么开发商交付给业主的房屋,就不仅要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而且要符合合同中对层高的约定,业主购买的房屋层高严重缩水,所以开发商必须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因为房屋已经建成了,扒了重建显然是不现实的,那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咱们应该先看合同有没有关于层高,如果缩水怎么办这样的约定,如果有那就按约定办,如果没有就要按照以下的方式来解决:

  第一种按照层高缩水的比例或者体积缩水的比例赔偿,赔偿额等于层高或者体积缩水的比例乘以房款。

        第二种比照面积缩水的处理方法。上期咱们讲过,先算出啊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层高的误差比例,如果层高缩水超过3%,那么业主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相应的利息。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那3%以内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多付的购房款以及利息的,由开发商返还给业主,而误差超过3%的部分的购房款,应该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业主。

  最后一种法院根据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根据以往公布的案例,大多类似案件,法院都采用了最后一种方法,就是根据房屋净高的差额,净高影响到的使用面积,或者说房屋转让价值受的影响等等综合因素,酌情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

  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如果您购买的房屋遇到了层高缩水的情况,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解决办法,仍然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跟开发商在合同中对层高缩水问题,做出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防止出现纠纷之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佛山房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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