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经济类刑事犯罪,涉及企业单位作案、多人层级参与、大额税款抵扣的案件,是税务稽查与刑事司法重点打击类型。此类单位+自然人共同犯罪案件,司法实践中极易出现全员同等追责、统一实刑量刑的裁判倾向,忽略各行为人参与程度、地位作用、到案情节的差异化价值。本案为天津滨海新区典型的企业经营性虚开发票案件,两家涉案企业、五名涉案人员层层参与,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前提下大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抵扣税款超百万,属于税款数额较大的从重量刑范畴。张烜墚律师团队介入一审辩护,精准梳理全案人员层级、划分主从犯地位,深挖自首、坦白、全额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多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通过分层精细化辩护,实现主犯轻判缓刑、从犯大幅减罚、次要人员免予刑事处罚的阶梯式最优裁判结果。
一、案情简介
2017年6月至10月期间,天津市两家商贸、建材类企业,为降低企业经营税负、抵扣销项税款,在不存在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真实业务往来的前提下,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违规对外接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企业税务抵扣。
其中,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导策划虚开行为,指使公司员工对接发票渠道、落实开票事宜,通过两名居间介绍人员联络上游开票主体,累计接收虚开发票76份,抵扣税款总额高达121万余元;另一家贸易公司实际经营者,通过前述同一渠道,违规接收虚开发票9份,抵扣税款13万余元,全案整体涉案税款数额较大,严重扰乱国家增值税税收征管秩序。
全案五名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层级清晰:企业法人及直接经办人员主导犯意、落实开票抵扣,属于核心参与人员;两名居间人员仅负责牵线搭桥、传递信息,起到辅助衔接作用;企业实际经营者独立参与单次虚开事实,涉案情节相对轻微。案件侦办过程中,核心两名被告人系抓获归案,其余三名涉案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两家涉案企业积极整改,全额补缴全部涉案抵扣税款,彻底挽回国家税收损失,有效修复受损社会公共利益。
公诉机关综合本案单位大额虚开、多人共同犯罪、税款数额较大的从严情节,结合各被告人到案方式、认罪态度及补救情况,出具梯度化量刑建议,涵盖有期徒刑实刑、缓刑及免予刑事处罚多个层级。为精准锁定各当事人从轻空间、规避从重顶格处罚,涉案人员委托张烜墚律师团队承办本案一审全程辩护工作。
二、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作为单位多人共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复杂经济犯罪,核心量刑争议集中于分层追责与情节适用:一是全案属于税款数额较大的法定升格情形,具备从严量刑基础,如何通过自首、坦白、全额补税等情节有效对冲从重因素,实现降档处罚;二是多名涉案人员参与环节、地位作用差异极大,如何精准区分主从犯层级,避免辅助居间人员被等同主犯从重追责;三是针对不同涉案情节的被告人,能否分别适配缓刑、大幅轻判、免予刑事处罚等差异化裁判结果,实现罪责刑高度统一。
司法实践中,大额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普遍量刑严苛,多人共犯案件容易出现“整体从严、全员重判”的机械裁判,即便存在补税、认罪情节,减刑幅度也容易受限。如何最大化区分各行为人主观恶性、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精准落地全部从宽情节,是本案辩护的核心难点与突破点。
三、张烜墚律师团队辩护观点
介入案件后,张烜墚律师团队全面核查本案税务稽查报告、发票明细、抵扣凭证、银行流水、到案经过、补税单据及全部供述笔录,针对本案多层级、多主体、差异化涉案的特点,搭建“分层定责、分情节辩护、全维度从宽”的精细化辩护体系,向法庭提交完整专业辩护意见。
首先,团队依法精准划分主从犯罪责边界,实现差异化追责。结合全案证据明确,企业法人、直接经办人员主导本次虚开犯罪,发起犯意、落实操作、主导抵扣,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核心主要作用,依法认定主犯;两名居间介绍人员仅负责牵线联络,未主导决策、未掌控核心流程、获利微薄,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从犯,应当大幅从轻、减轻处罚。
其次,团队全面夯实全案法定从宽核心情节。主动投案的三名涉案人员,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或免罚;两名抓获到案的核心人员,归案后始终坦白供述、无隐瞒规避,构成坦白法定从轻情节;全案所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悔过,无继续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的主观恶意。
最后,团队重点凸显本案关键酌定从轻事由,弱化案件从重属性。案发后两家涉案企业全额补缴全部涉案税款,国家税收损失被完全挽回,本案社会危害性、公共损害性大幅降低;全案人员均系初犯、偶犯,无任何经济犯罪前科,本次涉案系企业税务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导致,主观恶性远低于职业涉税犯罪人员。团队恳请法院秉持宽严相济原则,结合各被告人层级作用、悔罪表现、补救成果,适配梯度化从轻裁判。
四、案件最终结果
审理法院全面审查本案虚开事实、涉案税款金额、单位犯罪属性、各被告人层级作用、到案情节、补税悔过情况,完整采信张烜墚律师团队分层辩护、差异化量刑的核心观点,精准平衡从严与从宽要素,作出罪责适配的阶梯式一审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两家涉案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八万元、二万元;两名主犯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两名从犯居间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次要涉案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全案人员均成功规避实刑,实现层级最优轻判结果。
本案在大额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单位多人共同犯罪多重从严情节叠加的前提下,成功实现主犯缓刑、从犯轻判、次犯免罚的全维度优质结果,彻底打破涉税大额犯罪普遍实刑的裁判惯例。充分彰显张烜墚律师团队擅长处理复杂多层级经济涉税犯罪、精准划分共犯罪责、最大化激活从宽情节的专业辩护实力。
五、案件咨询引导
企业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人层级涉案的大额涉税案件,属于司法从严打击范畴,当事人极易被判处实刑,企业也将面临高额罚金、信用受损等严重后果。此类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精准区分主从层级、剥离次要人员罪责,牢牢锁定自首、坦白、全额补税、认罪认罚等核心从宽情节,对冲大额涉案的从重影响,争取缓刑、降档、免罚结果。
张烜墚律师团队长期深耕天津地区涉税经济犯罪辩护,精通虚开增值税发票类案件裁判尺度、单位犯罪认定规则及共犯分层量刑标准,擅长在大额涉案、多人共犯的疑难涉税案件中,通过精细化量刑辩护,为企业及个人争取最轻处罚。天津地区企业或个人涉嫌虚开发票、涉税刑事犯罪,希望争取轻判、缓刑、免罚的当事人,均可咨询团队,定制专属一审辩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