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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烜墚主任律师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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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9:天津滨海高管职务侵占存疑不起诉案|虚列硬盘支出套取公司资金210余万,张烜墚刑事律师团队证据辩护破局,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存疑不起诉并解除强制措施

发布者:张烜墚主任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2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本案系一起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原任某智能安防科技公司营销本部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间,该公司营销本部政法行业总监谢某等人,利用负责多个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职务便利,以“运作项目需要商务宴请、请客送礼维护客户”为由,先后三次向公司申请不可预见费,并以“支出硬盘”的变通形式批量申领硬盘,随后经公司同事单某联系低价变卖套现,所得款项被多人层层转账瓜分。公司认为上述三笔不可预见费本应交付合作客户支配,却遭内部人员非法侵占,致使公司对外应付账款长期悬空。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认定的事实共三起。第一起发生于2021年2月,谢某在负责某省纪委改扩建信息化项目时,经公司内部预评会申请不可预见费,以支出硬盘形式申领价值100万元的1136块硬盘,经单某变卖获利806560元,谢某、张某某、李某层层转账瓜分,其中张某某非法获利25万元。第二起发生于2020年12月,谢某伙同张某某以商务招待、请客送礼为名申领1508块硬盘,经单某变卖获利60万元,谢某、张某某及办事处业务员罗某瓜分,其中张某某非法获利20万元。第三起发生于2021年7月,谢某与李某在负责某市纪委留置基地信息化项目时申领1000块硬盘,经单某变卖其中700块获利71.4万元,谢某、张某某、李某瓜分,其中张某某非法获利30万元。

  三起事实合计非法获利211.4万元,其中张某某个人非法获利75万元。案发后,张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4年8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9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同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25年9月,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先后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于2026年再次补查重报。

二、案件争议焦点

焦点一:涉案款项性质与构成要件争议

  本案的首要争议在于三笔“不可预见费”的性质认定。公安机关主张该费用系应支付给合作客户的款项,被张某某等人非法占为己有;辩护方则认为,该费用系经公司内部预评会、OA系统审批后批准的项目运营支出,张某某的申领与使用具有公司授权的制度外观,其与“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之间,尚存在难以弥合的构成要件争议。

焦点二:主观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争议

  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为必备要件。本案中,能否认定张某某与谢某等人具有共同侵占的故意,是否明知硬盘变卖款系用于个人瓜分而非项目维护,需要结合其在三起事实中的参与程度、获利分配比例以及公司审批流程等综合判断。现有在案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存在明显疑问,成为审查起诉的核心争点。

焦点三:涉案金额证据充分性争议

  公安机关认定的211.4万元获利总额及张某某个人获利75万元,主要依赖同案人员供述与银行流水推断得出。硬盘的实际去向、变卖价款与个人分赃比例的对应关系,缺乏客观证据形成完整闭环;三起事实中硬盘数量、变卖价格、分赃比例等关键数额的认定,其唯一性与确定性均有待补强。

焦点四:强制措施与处理方式的争议

  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其既已因证据不足不批捕,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无法补足证据的情况下,是否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权益,成为审查起诉阶段的核心争议。

三、张烜墚刑事律师团队的辩护思路

  张烜墚刑事律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介入后,第一时间对在案证据展开全面梳理。团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主线,围绕三起事实的证据链缺口逐项质证:一方面比对硬盘申领记录与变卖款项的去向,指出关键数额缺乏客观证据支撑;另一方面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出发,论证主观故意与金额认定均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同时,团队充分挖掘并固定张某某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等从宽情节,先后两次配合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并提交内容详实的存疑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证据规则与客观证据闭环两个层面,为阻断不当追诉提供了坚实支撑。

四、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同步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张某某最终未被提起公诉,重获人身自由、免于刑事追诉,涉案强制措施全部解除,该案以无罪化处理结果圆满收尾。

五、办案启示

  本案是典型的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案件,充分揭示了专业刑事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重要价值。在职务侵占等涉财类犯罪中,主观占有故意与涉案金额的客观证据闭环,往往是决定罪与非罪、诉与不诉的关键。证据一旦存在缺口,辩护律师能否精准运用证据规则、及时固证质证,便直接左右案件走向。审查起诉阶段是化解刑事风险的黄金窗口,越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能在起诉前阻断不当追诉,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化处理结果。

  张烜墚刑事律师团队长期深耕天津及全国刑事辩护领域,在职务侵占、经济犯罪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证据辩护与程序辩护,多次助力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取保候审等有利结果。如您或亲友正面临涉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风险,或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及时咨询、委托张烜墚刑事律师团队。团队将根据个案事实,量身制定辩护策略,竭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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