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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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在律师帮助下成功退还货款和定金

发布者:张艺琪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4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原告向被告采购钢管,原告为此支付货款18050元,另支付定金2000元。但被告在收到款项后未发货,承诺退款也未履行。

原告委托张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被告返还货款18050元、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调整其诉讼请求为返还已付款项18050元及2000元。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未能提供相应货物,也未能及时将预付款项及时退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现请求被告退还预付的定金2000元及货款18050元,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退还原告货款18050元及定金2000元。

案件受理费301元、诉前保全费241元,由被告承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本案生效后法院予以退还,被告在本案生效后立即向法院缴纳。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承担,该公司在本案生效后与前述货款一并支付原告


张艺琪律师,4年政府工作背景,山东格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担任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自执业以来承办了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格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00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