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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孙志远刑辩团队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15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某某因涉嫌犯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2被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随后家属找到南京天倪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委托孙XX律师作为某某的辩护人。孙XX律师接案以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在押嫌疑人某某,了解了本案的事实情况

【案情事实】

20209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姚X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对公账户从事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办理的银行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并从中获利。通过被告人姚XX为法定代表人的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进账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出账金额为人民币XXX元,通过被诈骗被害人转账进入该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91100。

【辩护历程

孙XX律师结合会见了解的情况并对在案卷宗进行了细致的阅卷,主要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

一、犯罪嫌疑人姚XX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二、犯罪嫌疑人姚XX无犯罪前科,社会危险性较小。

三、姚XX在本案案发之前,曾主动前往居住地陕西某派出所报警,并详细讲述本案所涉相关案情,因此应当认定姚XX有自首情节,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办案结果】

法院判决基本全部采纳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姚XX从轻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基本“实报实销(即判决后很快释放)”,达到良好的辩护效果。

【办案心得】

本案所涉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该罪名在电信诈骗等互联网犯罪多发的当下很常见特别是近年来为掐断互联网犯罪的资金流通渠道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等发起“断卡行动”,集中办理了一大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帮信罪的量刑并不重,法定最高刑期为三年。所以,如果当事人因犯本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一定要尽早委托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了解案情,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案情后,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概率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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