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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X诈骗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孙志远刑辩团队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67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0128日被南京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随后家属委托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孙XX律师作为某某的辩护人。孙XX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某某,了解了本案的事实情况,2021114日在公安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2021623日在检察院阶段也办理了取保候审。

【案情事实】

202012月,被告人孟X某作为“讲师”,伙同汪某、委某、刘某(以上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本市鼓楼区,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使得被害人以为食品“OMEGA3-6-9”具有医用功效;并谎称可用闲置物品置换OMEGA3-6-9”,但需要给国家缴纳相应税款,最终通过上述置换交税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郭某、裴X、等7名老年人钱款。

【辩护历程及办案结果

因为在本案侦查阶段我们为被告人孟X某申请办理了取保候审,所以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我们与检察院的承办人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孟X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办案心得】

诈骗、盗窃等侵财类的案件,在案发后当事人家属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及时会见在押嫌疑人,告知关于案情的法律规定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我们律师要及时和办案机关沟通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如果在侦查阶段能够办理取保候审,后期审判时争取缓刑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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