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伟栋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09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情况
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商就购买一手房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支付首付款80余万元。开发商承诺原告可无理由退房,双方签订《无理由退房承诺书》。之后,开发商以房产抵押给银行,迟迟不与原告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拖延时间长达一年。原告多次要求开发商退款,但开发商以退款须走流程为由,且退款时间不能保证,可能长达一年,原告无奈委托本律师起诉。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从整个案件事实及相应证据来看,原告要求退款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案最主要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能够胜诉,而在于何时能够返还首付款。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1、因本案是在疫情期间委托且原告急于退款以购买其他楼盘的房产,所以我能做的就是第一时间立案,并催促诉前调解尽快进行。
2、同时,考虑到对方是房地产开发商,名下账户必定有相应资金或者之后也会用来收取其他购房者的购房款,所以在调解阶段便威胁对方如果不同意还款将冻结对方账户。
4、案件结果
最初委托人认为案件从一审、二审及执行可能要花费大半年的时间,我也未向委托人承诺何时能收到退款,只能保证会负责第一时间处理并保持沟通,最终,本案从正式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五天时间。
委托人是从网上找到我,为了让委托人安心,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立案、催促立案庭尽快分配调解法官、调解方案最终确定均与委托人保持沟通,取得满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