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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有财产2021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4次举报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该项指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即包括工资、奖金,也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该项包括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各种收入和投资所得的收入,如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资本利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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