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规则。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是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法律效力。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
离婚时债务分担,需先区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依《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像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亦是。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共同偿还,双方可协议分担比例,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属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