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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情形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1次举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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