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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所经程序有哪些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6次举报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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