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男方婚外遇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法律问题,男方有外遇不影响其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若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先与其协商,要求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支付。
若协商不成,若有离婚协议,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支付义务;若已有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男方仍不支付,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情节严重的,男方可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