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并非无条件进行,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是起诉离婚的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还存在一些特定的情形,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这些情况下调解无效也应当准予离婚。
特别地,当一方被宣告失踪时,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单方起诉离婚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等基本证件。这些证件是用于确认双方身份以及婚姻关系的基本信息。
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提供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以证明双方的夫妻身份。
在提交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会进行调解程序,以尝试挽救婚姻或达成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