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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如何办理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次举报

首先要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起诉状需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讼材料,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


庭审中,双方需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及证据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就财产分割而言,有外遇不一定必然少分财产,但法院会酌情倾向无过错方。比如一方隐匿、转移因外遇产生的财产等,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出发判决。若一方外遇行为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如道德品质问题等,在抚养权争夺上可能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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