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首先会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若一方经济稳定、有良好居住环境,更利于孩子成长,会是优势因素。
其次看抚养意愿,积极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关爱孩子成长的一方更易获抚养权。
再者会考量孩子自身意愿,虽六岁孩子意愿权重相对低,但合理意愿也会被重视。
此外,孩子长期生活环境、双方有无不良嗜好等也会影响判决。总体而言,若无特殊不利于抚养情形,父母一方有稳定抚养能力且能给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的,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首先明确,离婚财产分配与子女无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置房产、车辆等,这些都要纳入分割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离婚涉及的是抚养权问题,而非财产分配。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若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开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