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追讨孩子抚养费的耗时因适用程序而异。若适用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案件事实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若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起诉追讨抚养费,需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等)、事实与理由。
2.身份证明:原告和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原告是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需提供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
3.证据材料: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能证明被告应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孩子实际生活开销及被告收入情况的材料,如生活费用清单、被告工资流水等。
4.被告信息:明确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准备齐全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启动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