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分居一般不影响财产分割。我国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等原则。夫妻分居期间,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在此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若一方在分居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所以,单纯分居本身不影响财产分割,但分居期间涉及的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财产分割结果。
诉讼离婚时,分居本身一般不直接影响子女抚养权,但分居期间的相关情况会产生影响。法院判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若分居期间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尽到较多抚养、照顾义务,与子女感情更深厚,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优势。若分居期间一方有不良行为,如虐待、遗弃子女,或对子女成长不利的生活习惯,法院会倾向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