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去法院协议离婚。这在法律上称为“诉前调解离婚”。 首先,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同到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此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即解除。 相较于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通过法院协议离婚更具保障。比如,民政部门离婚登记后,若一方对财产分割等反悔起诉,法院一般审查较严;而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一经生效,很难再推翻。所以,夫妻若能就离婚事宜协商好,选择法院协议离婚也是可行的途径。
离婚案件中,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首先,需确定送达程序合法。原告应按法定方式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 其次,要查明被告缺席是否有正当理由。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无法到庭,法院会综合考量。 然后,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进行审理。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比如,原告提供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如分居协议、争吵记录等,法院会据此判断。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对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一并裁决。但缺席判决可能影响被告对自身权益的充分主张和辩论,所以法院会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