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有平等权利。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比如房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总之,共同财产判定需综合多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分割。
一般需综合多因素判定。首先,要明确过错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会考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偶尔暴力还是长期严重暴力。其次,看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身体伤害、精神创伤等。再者,结合双方经济状况,若过错方经济实力强,可能多赔;若双方经济相当,赔偿数额相对均衡。另外,当地经济水平也有影响,经济发达地区赔偿数额可能相对高些。总之,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综合权衡各因素后,酌定合理的过错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