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不给女方钱,若双方有共同生活且女方有正常支出需求,这可能涉及侵害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有权在离婚时请求补偿。 女方可先与男方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合理需求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若协商无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如因生活需要等合理原因需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分割共同财产来保障自身权益;若打算离婚,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分割财产及家务补偿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抚养费给付包括以下规定:首先,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其次,抚养费涵盖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当子女因特殊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