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的公证,必须由签订该协议的双方共同亲自申请。
在申请公证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
2.被扶养人的户口本和出生证;
3.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这些材料的提交是办理公证的必要步骤,确保了变更抚养权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即便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都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即使一方没有取得抚养权,也仍然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需要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