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
这里的出轨行为需达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此时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调查、制止出轨行为产生的合理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需综合考虑出轨情节、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
比如一方长期与第三者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另一方离婚时可主张赔偿。但要注意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增加赔偿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
在夫妻一方出轨的情况下,要获取准予离婚的证据可从多方面着手。首先是书证,比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直接体现出轨事实。其次是物证,像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等。视听资料方面,合法录制的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谈话录音等也可作为证据。证人证言也有帮助,例如邻居目睹出轨方与第三者共同出入等情况的证言。此外,出轨方的悔过书、保证书等承认出轨的书面材料也是有力证据。需注意,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同时,证明一方出轨并不必然导致法院直接判决离婚,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