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要使其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可参考以下方式:
明确约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全款出资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若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是对己方子女的单独赠与,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需注意,要留存好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产生纠纷时能证明出资情况及赠与意图。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若要界定为个人财产,有以下关键要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只写男方名字,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明确出资情况及产权登记归属,是界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为个人财产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