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仅是一般出轨,未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程度,法院通常不支持赔偿请求。若构成与他人同居(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或重婚,则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赔偿根据实际损失确定,精神赔偿综合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等因素判定。所以,婚内出轨是否担责要看是否符合法定重大过错情形。
婚内出轨致离婚,无过错方索赔精神损失能否获支持需分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若婚内出轨达到与他人同居甚至重婚的严重程度,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失索赔,法院一般会支持,会结合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但如果仅是偶尔出轨、一夜情等一般过错行为,未达到上述法定重大过错情形,法院可能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过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