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父母婚后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部分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割。
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父母买的房产是否算个人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若无明确约定,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总之,要结合出资时间、登记情况、是否有约定等因素确定其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