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若未办理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不过,一方起诉至法院,法院是否支持诉求需具体分析。
若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依据《民法典》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若起诉是要求按未生效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等,法院通常不会按该协议处理,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房产分割上,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都不主张的,拍卖后分割价款。
其次,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