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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抚养权变更是怎样的

作者:陈玲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9次举报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协商。


  1.一旦达成协议,抚养权通常按照协议执行。


  2.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中一方或双方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抚养权。


  (2)如果只有一方有变更抚养权的意向且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同样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

缺席判决作为法院的一种裁决方式,其法律效力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地位。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法院依法作出了缺席判决,该判决即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意味着,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法院的判决结果,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为了确保缺席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这包括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以及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以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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